最近在一本雜志中,看到一則短文,短文的標題是《別人是水溫,市場我搶奪》。這一則短文講的是國內互聯網產業中的一個常見的現象:許多大型的互聯網業者,在創新的互聯網服務型態或者應用的發展上,常常是不搶著做領先者,而是等著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再伺機而動,挾其所擁有的龐大資源與財力,迅速占領與吞食市場,導致那些創新的小公司,在巨大的競爭壓力下,經營逐漸困難,終至淡出市場。
文中列舉了博客興起時代的知名公司如博客網、博客大巴等都已銷聲匿跡,進而提及,目前許多大型互聯網公司如騰訊、百度、新浪、盛大等,都已經陸續進軍網絡視頻、社交媒體、微博等領域,開始對這些領域的新創公司造成沖擊,最后還引述了一個結論:
這些創新型的公司的存在,終將成為國內互聯網巨頭們的試驗場與鋪路石,幫助他們得以更加壯大。
目前來看,這篇文章并非毫無根據的猜想,而是基于市場歷史所得到的經驗觀察。的確,從Web 2.0的博客網站到微博網站,許多當時的新創公司,后來都在這些互聯網的巨頭們相繼涉入后,受到擠壓,或成長受阻,或規模縮小,或退出市場。
但反過來看,當初國外的許多新創型公司,如YouTube, Twitter以及Google,從創業到后來嶄露頭角,同樣受到當時許多國外互聯網巨頭的相繼打壓,但這些公司卻能在如此巨大不對等的財力與資源的嚴苛競爭環境下,不僅繼續發展下去,更是脫穎而出,在自己的領域擊敗當初的互聯網巨人,成為該領域的全球領先者。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差異?
我認為,這其中最重要的關鍵詞就是“原創”這兩個字。“原創”為這些新創公司在嚴苛的競爭過程中帶來成功最重要的力量。
為什么原創如此重要?
首先,這幾家知名互聯網業者在創辦時,最主要的起點就是他們發現在整個市場上并不存在這樣的服務或者提供的類似服務根本不到位,無法滿足他們或者周遭朋友的需求。因此,他們不僅新創了一個市場區隔,同時也是被滿足此需求的眾多網民之一,這是一種切身的經驗與信仰,是基于市場需求的創造力。
但反觀,國內的許多新創服務,大多引用了國外逐漸被注意的互聯網服務模式,最多加入一些修改與新增功能。然而,這些服務是否真正為國內所需要?或者僅僅是因為一時風潮?而創業者本身,是否因創業而創業,其對于服務的切身體驗與信仰是否相同?更何況,其中還牽涉到了文化背景與網民使用行為的差異。
其二,原創者通常能夠享有跟隨者無法享有的崇高品牌地位,這個品牌地位就是原創者幾乎等于他所創造的服務型態的代名詞,比如iPod創造了 MP3產業,iPhone打造了Mobile APP的熱潮,Google幾乎等于搜索服務,YouTube已經成為視頻分享的代名詞,而Twitter也儼然成為微博服務的專屬用語。Google一下、Twitter一下,成為朗朗上口的用語,這是只有原創者才容易享受的禮遇,更是競爭中的重要資產與依靠。
創新,是成功非常重要的因素,但唯有基于“原創”的創新,我認為才能夠成為真正的領先者,成為真正能夠推倒前浪的后浪。